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乳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公布乳山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10部分組成,內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國?乳山”(http://www.fwzgg.cn)下載。
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乳山市公安局聯系(地址:乳山市勝利街68號;郵編:264500;電話:0631-6669010)。
一、概述
2014年,乳山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抓住制度建設、渠道拓展和主動公開等關鍵環節,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責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鏈、責任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在信息公開渠道拓展方面,充分運用政府網站、威海民生警務平臺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同時開通了9600110民生警務熱線,受理居民的咨詢、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居民與公安機關的溝通交流渠道更加暢通。在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面,主動做好主動公開、扎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同時不斷強化信息公開的“全面度”,提高公安機關行政透明度。
全年,通過“中國?乳山”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和威海民生警務平臺、政務微博以及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發布各類法律法規、辦事指南等服務信息360余條,受理和回復居民咨詢、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900余條,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時、全面、有效的公開,為公眾提供了較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在組織領導方面,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單位領導和各科室具體職責變化情況,及時對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指揮中心牽頭負責、指揮中心一名副主任和兩名民警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開展,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措施得到落實。
在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乳山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和《乳山市公安局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審核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和《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對政府信息的收集、保密審核、主動公開、問題澄清以及虛假信息回應的方式方法等進行了明確和規范。
建立并實施了政府信息公開公文類信息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專門設計了《乳山市公安局發文密級和公開屬性審核意見表》,從源頭上對公文公開屬性進行確認。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建立了由指揮中心、政工室等部門參與的輿情回應機制,及時回應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通過政務微博、9600110等渠道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為群眾提供咨詢服務。全年,通過各種渠道與居民進行交流互動60余次。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主動公開方面:2014年,通過“中國?乳山”網站公開政府信息20條。
平臺建設方面:精心經營好“中國?乳山”網站,并使其成為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平臺;充分利用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與“中國?乳山”網站互為補充,為公眾提供更多的獲悉政府信息的渠道;盡力建設好業務窗口和辦事大廳,在警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上公開各項政策規定,增加業務服務導辦員,為辦事居民提供方便。同時,不斷強化與乳山電視臺、乳山廣播電臺、乳山日報社等媒體的聯系,擴大信息發布渠道,努力為公眾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4年度,乳山市公安局未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因未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件,不存在收費及減免情況。
八、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度,乳山市公安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核,并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公開的信息進行公開,全年未出現因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存在疑義而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建立了“發布前審查、發布后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對公文類政府信息成文前實行“聯署”工作機制,公文簽發與公文信息公開屬性確定同時進行;對已經發布的政府信息進行檢查監督,確保所有公開信息準確無誤符合要求。全年,未出現違規發布政府信息的問題。
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4年,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部分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不強;政府信息公開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政府信息形成環節,還存在“單軌”問題,沒有形成“自動發布”的工作機制。另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還不夠全面,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下一步,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乳山市公安局將在工作人員中開展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活動,強化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意識和依法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識;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特別是要重視抓好“源頭”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軌”運行、規范有序;不斷完善和更新已有公開渠道和手段,本著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貼近實際需求,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