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乳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公布乳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10部分組成,內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國?乳山”(www.fwzgg.cn)下載。
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乳山市公安局聯系(地址:乳山市勝利街68號;郵編:264500;電話:0631-6669010)。
一、概述
2017年,乳山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抓住制度建設、渠道拓展和主動公開等關鍵環節,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責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鏈、責任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在信息公開渠道拓展方面,充分運用政府網站、威海民生警務平臺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依托9600110民生警務熱線,受理居民的咨詢、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居民與公安機關的溝通交流渠道更加暢通。在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面,主動做好主動公開、扎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同時不斷強化信息公開的“全面度”,提高公安機關行政透明度。
全年,通過“中國?乳山”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和威海民生警務平臺、政務微博以及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發布各類法律法規、辦事指南等服務信息590余條,受理和回復居民咨詢、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10023條,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時、全面、有效的公開,為公眾提供了較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在組織領導方面,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單位領導和各科室具體職責變化情況,及時對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指揮中心牽頭負責、指揮中心一名副主任和兩名民警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開展,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措施得到落實。
在制度建設方面,實行制定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規范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先后制定出臺了《乳山市公安局規范性文件制定辦法》、《乳山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要求自規范性文件發布之日起5日內,將清樣、起草依據、合法性審查等報送威海市局、乳山市政府法制辦,確保合法、規范。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已建立敏感案事件監測處置制度,實現敏感案事件一周一調度,并且固化了敏感案事件處置工作組織領導模式(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領導、指揮中心主任和敏感案事件涉及警種部門的分管局領導組成三人領導小組,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領導和指揮中心主任為AB角牽頭領導),法制和政工部門為牽頭單位,實行AB角牽頭,指揮中心、紀委、督察、網安和涉敏感案事件警種部門為責任單位,確保遇有突發事件能夠做到第一時間獲取上報,第一時間研判處置,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年內未出現漏報、誤報、瞞報、遲報重大敏感信息的問題。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年內,公開了本單位的“三公”經費開支情況。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主動公開方面:2017年,通過“中國?乳山”網站公開政府信息317條。
平臺建設方面:精心經營好“中國?乳山”網站,并使其成為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平臺;充分利用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與“中國?乳山”網站互為補充,為公眾提供更多的獲悉政府信息的渠道;盡力建設好業務窗口和辦事大廳,在警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上公開各項政策規定,增加業務服務導辦員,為辦事居民提供方便。同時,不斷強化與乳山電視臺、乳山廣播電臺、乳山日報社等媒體的聯系,擴大信息發布渠道,努力為公眾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7年度,乳山市公安局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件4起。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件過程中,不存在收費及減免情況。
八、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度,乳山市公安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核,并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公開的信息進行公開,全年未出現因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存在疑義而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建立了“發布前審查、發布后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對公文類政府信息成文前實行“聯署”工作機制,公文簽發與公文信息公開屬性確定同時進行;對已經發布的政府信息進行檢查監督,確保所有公開信息準確無誤符合要求。全年,未出現違規發布政府信息的問題。
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7年,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未開設政務咨詢類欄目,調查征集和互動訪談類量雖然開設了,但活動開展不到位;政府信息公開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政府信息形成環節,還存在“單軌”問題,沒有形成“自動發布”的工作機制。另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還不夠全面,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下一步,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乳山市公安局將在工作人員中開展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活動,強化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意識和依法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識;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特別是要重視抓好“源頭”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軌”運行、規范有序;不斷完善和更新已有公開渠道和手段,本著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貼近實際需求,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