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及《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理》(山東省政府令第317號)的有關規定,現對乳山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包含公共服務費、電梯運行維護費和消防設施維護費。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于2021年5月15日前通過信件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電話:0631-6651719
郵箱:rsfgbgs@wh.shandong.cn
乳山市發改局
2021年4月15日
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及《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理》(山東省政府令第317號)的有關規定,現對乳山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包含公共服務費、電梯運行維護費和消防設施維護費。
乳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將《關于調整我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了公告,在規定期內,共收集到群眾反饋意見3條,采納2條,反饋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1.業主王先生表示不同意上調物業費,認為銀灘的小區很多配套不完善,物業服務未達到相應的服務水平,表示上調物業費也必須要經過半數以上的業主同意。
2.檀香麗灣業主建議電梯能耗應當單獨核算,按實際發生能耗分攤,不能按每平方米每個月0.23元固定標準收取。
3.檀香麗灣業主建議改革后總體收費不能增加太多。
乳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