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魯麗 辦公電話:0631-6658008
機構職責: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以及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政策。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醫療救助,承辦醫療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資金的落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采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普法宣傳等工作。發揮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為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引智)促進提供高效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