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張仲健 聯系電話:0631-6650500
機構職責:行使自然資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國土資源、礦產資源、地質和測繪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戶外廣告牌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