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李新玲 聯系電話:0631-6666077
機構職責: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工程。承擔全市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起草全市造林(種草)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監督執行相關標準、規程。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義務植樹、森林城市建設等工作。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承擔林業和草地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林地、草地、濕地的生態修復工作,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組織擬訂林業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國有苗圃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保護、珍貴樹木保護和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全市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和森林、草地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地火災防治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監測地下水過量開采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組織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地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