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估
  • 發布日期:2024-10-18 09:50:46
  • 文章來源:乳山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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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自然資源局協助起草的《乳山市乳山口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海陽所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大孤山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徐家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南黃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馮家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下初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午極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崖子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諸往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育黎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乳山市乳山寨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嚴格按照《威海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履行相關起草程序。本建設規劃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廳字〔2019〕48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2019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9〕105號)、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魯自然資字〔2019〕80號)及山東省《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規程(報批稿)》(2022年12月16日)等文件要求制定,未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屬于非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決策實施不涉及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故無需開展風險評估。

特此說明。


乳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