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海洋發展局起草的《乳山市漁港經濟區建設規劃(2024-2030年)(送審稿)》,嚴格按照《威海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履行相關起草程序。本建設規劃依據《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2018-2025年)》 《山東省漁港經濟區規劃(2021-2025年)》及《關于開展2025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項目摸底工作的通知》((2024)農漁(行發)便字第295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未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屬于非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決策實施不涉及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故無需開展專家評審。
特此說明。
乳山市海洋發展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