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宋峰 辦公電話:0631-6582000
機構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受委托,承擔本區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與上級相關部門綜合執法協調配合機制,統一指揮調度轄區內公安、司法、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市直部門派駐(出)執法隊伍和基層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評價,承擔鎮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職責;負責協調與綜合執法相關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