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公辦高中住宿費標準的通知
乳發改字〔2024〕25號
乳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根據《威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威海市財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山東省中小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威發改發〔2020〕169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現將乳山市公辦高中住宿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乳山市第一中學、乳山市第二中學、乳山市銀灘高級中學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學期250元。
二、住宿費按學期收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三、該收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使用山東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山東省財政票據,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和財政票據管理系統”全額繳入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學校要做好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以上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乳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乳山市財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