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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強化企業破產聯防。乳山法院建立“提前介入、專案研判、法律指導”聯商模式,整合市場監督、稅務、金融監管等數據資源,推進跨層級、跨部門信息互通,依托監督預警機制,開展信息聯查、賬戶資金聯控、逃廢債行為聯打,累計會商研判各類疑難事項84次。二是強化資產協調處置。成立專業化審判團隊,探索推行以“非貨幣”清償、“清盤式”整體轉讓、政府回購、分期付款等方式處置破產財產,累計妥善處置10余起破產案件資產,解決1.2億元關稅征繳問題。三是強化破產嗣后服務。聯合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出臺《推進破產企業信用修復、退出市場工作的實施意見》,運用破產援助基金保障破產案件穩步推進,探索“一站式”信用修復模式,建立簡易注銷“點對點”工作機制,30余家破產企業通過簡易注銷實現快速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