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巖因保管不善,將土地證乳集用 (91)字第12060035號遺失,土地面積為131.7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鎮東周格莊村,用途為住宅,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土地證乳集用 (91)字第12060035號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巖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