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濱海新區(銀灘旅游度假區)、經濟開發區、城區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為進一步優化養老服務供給結構,加快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現將《乳山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乳山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威海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威政辦字2025]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增強養老機構基礎保障功能
1.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落實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制度。在滿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需求前提下,優先為特殊困難老年人、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老年人等群體提供服務。(市民政局負責)
2.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重點發展護理型床位、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并給予獎補,鼓勵單獨建設認知障礙照護機構或在養老機構中設置認知障礙照護專區。2025年底前,出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措施。2027年底前,培育社區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養老服務機構1家以上。(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3.增加普惠養老服務供給。支持社會化養老機構發展普惠養老服務。享受政府補助及無償或低償使用場地設施的養老機構,以普惠性為導向確定服務價格并向社會公開。(市發改局、民政局負責)
4.推動智慧養老院建設。積極推進智慧入住管理、智慧照護服務等智慧養老場景應用。2025年底前,建設3家以上達到標準規范的智慧養老院。(市民政局負責)
5.發揮機構延伸輻射功能。選樹示范性連鎖化養老服務機構,引導養老機構延伸服務范圍,豐富服務功能。2026年底前,60%以上養老機構開展居家上門服務。支持大型養老機構、國有企業、醫療機構等跨地域、連鎖化、規模化運營養老服務設施。(市民政局負責)
二、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品質
6.大力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完善資金籌集機制,推廣多樣化助餐模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增加老年助餐服務供給。實施農村老年餐桌星級管理,探索智慧助餐試點,打造可持續發展的老年助餐服務體系。(市民政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7.強化社區失能老年人服務保障。依托專業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建設運營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提供長期照護、康復護理、陪診轉介等服務。支持社區服務設施設置康復輔具體驗租賃點,爭取 2027 年底前建成服務站點4個。(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8.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功能。落實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城鎮居住區“四同步”機制。推動以街道為單位實行連鎖化運營,提升服務功能,對連鎖運營規模大、綜合評估質量高的養老服務機構(組織)給予連鎖化養老服務品牌獎補。(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
9.推進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設。健全老年友好型城市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制定地方標準。推進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2025 年底前,力爭打造不少于2處符合國家標準的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市民政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配合)
三、推進農村養老服務提檔達標
10.完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推進農村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開展失能老年人托養、居家上門、對下指導等服務。符合規定的,可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市民政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配合
11.引導多方資源集聚。發展農村互助養老,以高齡、獨居失能、留守老年人為重點,實施助老志愿服務行動。支持公益慈善組織開展公益慈善活動,設立關愛服務項目。有條件的村可將集體經濟收益通過民主程序,用于解決本村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市民政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12.完善城鄉協作支援機制。健全城鄉養老機構幫扶激勵機制,通過駐點幫扶、技術指導、資金捐助、物資捐贈、合作開展項目等方式,支持農村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市民政局負責)
四、推進醫養康養融合發展
13.促進醫療養老資源共享。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積極推進鎮衛生院與敬老院融合發展,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14.增加居家社區醫養康養服務供給。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為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2025年底前,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覆蓋率達到 70%。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經屬地審批部門批準、增加相應業務范圍后,可向周邊社區居民開展醫療護理、居家康復護理服務。(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15.推動醫養康養資源深度融合。推進“五床聯動”試點統籌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資源,探索老年人照護整體解決方案。(市民政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配合)
16.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實施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逐步將覆蓋范圍擴大到城鄉居民,2025 年底前實現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全覆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探索將康復輔助器具購買租賃、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保障范圍。(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市民政局、財政局配合)
五、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17.提升智慧養老服務水平。升級市級養老服務綜合管理平臺,加強服務供需對接,打造多維度養老服務場景。(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配合)
18.提升綜合監管水平。落實全省養老機構綜合監管辦法,推進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推動“智慧消防”“智慧燃氣”“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100%。(市民政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
19.提升服務標準化水平。強化養老服務標準宣貫實施,確?!娥B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達標率達到100%。爭創省級養老服務標準化示范點。推進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健全與養老服務設施等級掛鉤的運營獎補機制。(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20.加大培養力度。支持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獎補。將養老護理員培訓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指導目錄。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工作。2025 年底前,養老機構護理員持證上崗率不低于90%。2026年底前,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機構中長期照護師占比達到20%。(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配合)
21.吸引專業人才。對符合條件的入職養老服務機構的院校畢業生、取得職業技能等級的養老護理員,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入職獎補。優化職稱評審方式,衛生系列護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時,可對醫養結合機構護理人員單獨分組、評審,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聘任于醫養結合機構,可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22.強化人才隊伍激勵。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齊魯和諧使者”“威海和諧使者”選拔推薦,推薦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人才申報“齊魯首席技師”“山東省技術技能大師”等。推薦優秀養老從業人員參選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評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齊魯最美職工等。(市民政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社會工作部、市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
23.實施穩崗就業支持。支持在公辦養老服務機構中開發公益性崗位,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醫、助潔、助浴、助行、助急等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發放見習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類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給予原則上不超過4%的優惠貸款利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七、合力促進養老產業提速發展
24.推動產業集聚。建設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積極培育具有生態主導力的龍頭企業、具有獨門絕技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25.發展銀發經濟。促進養老與相關行業融合發展,推進旅居養老、文化養老等新型消費模式發展。建立全市銀發經濟重點項目庫,支持規?;?、標準化、集群化、品牌化發展。(市發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負責
26.引導多元參與。優化營商環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市場。引導國有企業在養老產業領域布局,培育兼具經濟社會效益和示范引領作用的行業標桿企業。(市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27.豐富產品用品供給。組織指導企業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老年用品產品推廣目錄》。推動養老機構轉型升級。加強服務機器人、可穿戴設備等設備在居家、社區、機構等場景推廣應用,探索發展功能代償、生活照護、康復訓練、健康監測類康復輔助器具。開展老年產品用品租賃試點,推動康復輔助器具規?;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牽頭,市商務局配合)
28.優化金融環境。大力發展養老金融,推動銀行保險機構落實養老產業專項政策,引導保險機構開發面向特定群體的養老保險產品。(市財政局負責)
八、強化措施落地落實
29.健全推進機制。把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建立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深入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充分發揮各類媒介作用,提高群眾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認識。(市民政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30.強化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養老項目優先納入本級重點項目庫。鼓勵利用倉儲存量房屋及社區用房等設立養老服務機構,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詳細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可在5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適用過渡期政策利用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獨棟建筑或建筑物內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前提下,可不再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市民政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
31.加強動態評估。建立監測分析與落實評價機制,加強統計監測工作。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存在問題。按照本措施要求,結合實際細化相關指標,推進任務落實。(市民政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