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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食品領域審批與監管協同聯動機制,根據《威海市關于加強食品領域行政審批與監管協同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要求,較高風險的食品經營許可和登記的辦理申請,包括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指養老機構、學校食堂、幼兒園、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或者供餐人數超過800人的大型餐飲單位及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食品小作坊和行政審批部門認為需要進行聯合核查的食品經營項目,由各區市、國家級開發區行政審批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行政審批部門在受理食品經營許可材料后應立即與市場監管部門聯系確定現場核查時間,于兩個工作日內組成現場核查組進行現場核查,確保核查結果的客觀性和全面性。
6月26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率先開展食品經營領域“審批+監管”協同勘驗試點工作。本次聯合勘驗以乳山市機關幼兒園集中用餐食堂為試點場景,雙方秉持權責統一、分工協作、信息共享原則,對經營場所布局、設施設備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關鍵環節進行"一站式"聯合審查,同步提出規范化整改建議,推動審批標準與監管要求深度融合。
此次聯合勘驗標志著乳山市在構建“審批促規范、監管強服務”雙向互動機制上邁出重要一步,為后續全域推廣“一次勘驗、多方共認”服務模式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