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關于繼續執行《乳山市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
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決定
乳政發〔2025〕5號
各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濱海新區(銀灘旅游度假區)、經濟開發區、城區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按照《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評估,決定《乳山市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36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繼續執行。繼續執行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再標注有效期。
附件:繼續執行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繼續執行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