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乳山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成果》未進行風險評估的說明
乳山市水利局起草的《乳山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成果》,嚴格按照《威海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履行相關起草程序。本建設規劃依據水利部印發《關于加強水土保持空間管控的意見》(水保〔2024〕4號)、水利部辦公廳印發《水土保持重點區域劃定技術指南》(辦水保〔2024〕2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未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決策實施不涉及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故無需開展風險評估。
特此說明。
乳山市水利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