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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梳理市政道路挖掘與恢復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建立健全配合聯動的工作機制。將市政道路挖掘分三類辦理手續:
1.適用簡易辦理手續的類型。(1)已列入當年度城建重點工程計劃的道路改造、維修、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2)個人、個體經營戶為滿足生產生活需要,對自有商戶、住宅周邊市政道路(不包含機動車道)進行局部挖掘的深度<30cm,面積<3m2)。挖掘單位需于施工前向乳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報備,報備后即可進行挖掘施工。
2.正常辦理道路挖掘手續的類型。各管線施工單位、各企業為生產經營布設、維修所轄管線的,以及不適用簡易辦理手續的挖掘類型,均需要正常辦理道路挖掘手續。挖掘單位需于施工前向乳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辦理挖掘申請手續,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挖掘施工。
3.應急搶修。因突發管線安全事故實施的應急搶修挖掘施工。挖掘單位需于施工前向乳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報備,報備后即可組織搶修,搶修完畢后1個工作日內,挖掘單位需到乳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補辦挖掘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