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工程師 李世東
2020年5月6日,水利部頒布了《關于印發取用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水資管〔2020〕79號),山東省水利廳也于2020年8月12日印發了《關于印發山東省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水資字〔2020〕3號),要求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監測計量現狀,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問題,規范取用水行為。我市按照文件精神,對轄區企業取水口及601個村的農業生活和灌溉用水取水口進行核查登記,共計對2687個取水口進行登記,形成數據1271條,經過兩年的攻堅,目前已完成全部數據的銷號整改,圓滿完成了全面摸清取水口的要求。
2021年11月26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非法開采地下水專項清理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魯環委辦〔2021〕44號),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全面排查各類開采地下水問題,依法依規進行清理整頓。
2021年12月1日,國務院《地下水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2021年12月8日,山東省水利廳印發了《關于開展非法開采地下水專項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全省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整改提升工作,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和監督管理。
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的重要舉措。進一步落實上述文件精神,2022年7月14日,乳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印發乳山市地下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拉開了地下水專項整治的序幕。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資源屬性和生態功能,在保障我國城鄉生活生產供水、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維系良好生態環境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地下水開發利用程度不斷加大,部分地區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問題突出,并由此引發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工作勢在必行。
《乳山市地下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出臺,是響應國家地下水相關政策的積極舉措,也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在覆蓋面上,覆蓋了乳山市所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執行力度上,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聯合多個職能部門和所有鎮區協同配合,共同發力,彰顯我市對地下水整治工作的決心和魄力;在整改內容和層次上,分公共供水管網內、外進行了細化,采取了不同措施,確保本次專項整治圓滿完成任務,達到預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