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了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山東省、威海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部署,明確本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任務,市司法局牽頭起草了《2022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并征求了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
二、決策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省、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實施方案和有關工作部署,制定本《計劃》。
三、出臺目的
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是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具體要求,也是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舉措,主要目的是壓實工作責任,確定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單位,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進一步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四、重要舉措
《計劃》共分七個部分,23項重點任務,主要是針對《乳山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了細化,明確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任務,確定了具體責任單位。
第一部分,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主要提出3項任務,包括優化政府機構職能,深化機關職能履行監管和鎮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協調機制,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提升涉企公共法律服務水平等。
第二部分,嚴格依法科學民主決策。主要提出3項任務,包括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編制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強化鎮街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推動行政機關依法決策等。
第三部分,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主要提出3項任務:包括加快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和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等。
第四部分,完善應急管理制度機制。主要提出2項任務,包括健全突發事件應對制度,科學編制2022年度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提高依法快速有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加快全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進度等。
第五部分,預防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主要提出4項任務,包括扎實做好信訪工作,開展“信訪接待下基層”活動;全面規范行政調解工作,推進縣級行政調解委員會全覆蓋;提升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水平等。
第六部分,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主要提出6項任務,包括完善社會參與機制,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強對行政執法的制約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探索建立行政機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強化合同管理工作等。
第七部分,加快建設數字政府。主要提出2項任務,包括推動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拓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范圍,提升數據共享開放水平;推廣應用移動行政檢查系統,全面推進“互聯網+監管”等。
五、關鍵詞解釋
行政決策:指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理國家行政事務時,為了達到預定的目標,根據一定的情況和條件,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系統的分析主客觀條件,在掌握大量的有關信息的基礎上,對所要解決的問題或處理的事務,做出決定的過程。
行政調解:指由行政機關主持,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通常稱為政府調解。
行政執法監督:指的是負有監督職責的國家機關對行政執法主體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規范進行監察與督促,并且對違法行為予以糾正的活動。特征之一是它是對行政機關各部門尤其是行政執法專門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的監督。這些機關內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關事務,不在監督之列。
六、政策解讀人
聯 系 人:市委全依法治市辦秘書科負責人 叢穎
聯系方式:0631-665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