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市司法局牽頭起草了《2023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工作計劃》),征求了相關部門的意見,并結合反饋建議進行了修改。《2023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下發后,結合上級部署,對《工作計劃》進行了補充完善。
二、決策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省、威海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實施方案和有關工作部署以及《乳山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制定本《工作計劃》。
三、出臺目的
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是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具體要求,也是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舉措,主要目的是壓實工作責任,確定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單位,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進一步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四、重要舉措
《工作計劃》確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重點任務,共分九大部分、26項,并分別明確了責任單位。
第一部分是關于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共3項,分別是優化政府機構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第二部分是關于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主要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
第三部分是關于嚴格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共2項,分別是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管理。
第四部分是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共3項,分別是加快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第五部分是關于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共3項,分別是健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引導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
第六部分是關于預防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共4項,分別是扎實做好信訪工作,提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效能,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提升行政應訴工作水平。
第七部分是關于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共5項,分別是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強對行政執法的制約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提升合同管理工作質效。
第八部分是關于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數字化水平。共3項,分別是加強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進政務數據資源匯聚共享,全面推進“互聯網+監管”。
第九部分是關于加大法治政府建設統籌推進力度。共2項,分別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
五、關鍵詞解釋
行政決策:指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理國家行政事務時,為了達到預定的目標,根據一定的情況和條件,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系統的分析主客觀條件,在掌握大量的有關信息的基礎上,對所要解決的問題或處理的事務,做出決定的過程。
行政調解:指由行政機關主持,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通常稱為政府調解。
六、政策解讀人
聯 系 人: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負責人 叢穎
聯系方式:0631-665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