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與制定依據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落實“長牙齒”的耕地保護硬措施,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習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發〔202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二、主要內容
《意見》正文主要是對十條耕地保護措施的細化,通過壓緊壓實鎮街耕地保護責任、督促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相關制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占地行為、加大違法違規用地問責力度等措施,進一步落實“占補平衡”“進出平衡”制度,完善并推行“田長制”、鎮街耕地保護成效與村干部績效工資相掛鉤、“凡動土必報備”等制度,做好我市耕地保護工作,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同時,通過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營造耕地保護濃厚社會氛圍,不斷提高鎮村干部、廣大農民朋友的耕地保護意識,推動我市耕地保護工作更上新臺階。
三、創新舉措
1、壓實鎮街主體責任,堅決遏制新增。要求全面落實“耕地保護成效與村干部績效工資相掛鉤”“凡動土必報備”等制度,鎮街轄區內無論是林果種植、土方挖取、農業設施建設、物資堆放等一切需要動土的施工作業均需報備,決不允許擅自建設、堆放、采挖。
2、結合“田長制”工作制度,細化“村級網格員、村級田長、包村片長、分管鎮長、鎮街田長”五級巡田責任、方式、頻次,完善巡查制度、報告制度,逐層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及時掌握責任區域耕地使用情況。
3、充分利用季度衛星遙感圖片、月度全覆蓋巡查、每日鐵塔高點視頻監控“三位一體”協同監管等手段,借助砂石資源聯合大隊優勢力量,實現“早預警、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等各類違法占地行為。
四、關鍵詞解釋
耕地非農化:指在耕地上開展違規建房、挖湖造景等非農業活動,將耕地改變了農業用途,例如:建房、建休閑山莊、建公園等。
耕地非糧化:指將耕地用于非糧食作物種植。如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
五、政策解讀人
宋廣才,聯系電話:0631-6661173
六、服務流程
一旦發現耕地“非農化”違法行為,可通過電話向鎮街所在自然資源所舉報進行現場核查:
城區所(城區街道、夏村鎮、乳山口鎮):0631-6632227
南黃所(南黃鎮、大孤山鎮):0631-6481227
濱海新區所(白沙灘鎮、海陽所鎮、徐家鎮):0631-6771227
馮家所(馮家鎮、下初鎮):0631-6466227
諸往所(諸往鎮、乳山寨鎮):0631-6366290
育黎所(育黎鎮、午極鎮):0631-6591227
崖子所(崖子鎮):0631-65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