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十條措施的意見》制定的意義在哪里?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耕地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要落實“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乳山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工作,通過制定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十條措施的意見》,進一步壓實鎮街耕地保護主體責任,提升社會層面耕地保護思想意識,進而全面遏制住耕地“非農化”“非糧化”,保證我市耕地保護紅線不突破。
問:《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十條措施的意見》對一般耕地實施嚴格管控,那一般耕地可以種什么、不能種什么呢?
答:耕地上種植農作物不能破壞耕作層、不能硬化地面。能種植:糧食、蔬菜及一年生的草本經濟作物、綠肥類作物和一年生蔓生、藤本、草本的水果等五大類農作物。不能種植:菌類;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果樹、桑樹、茶樹、其他園藝作物和藥材、花卉等多年生草本作物;喬木、灌木、竹類;草皮。
問:《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十條措施的意見》有哪些以往沒有的創新舉措?
答:一是推行鎮街耕地保護成效與村干部績效工資相掛鉤。市自然資源局與農業農村局聯合制定了《乳山市鎮街耕地保護與村干部工資掛鉤的意見建議》至各鎮街,明確了耕地保護責任主體和工作職責,耕地保護相關政策和具體違法行為,健全耕地保護工作機制以及提出獎懲措施意見。目前,所有鎮街已完成所有行政村的協議或責任書簽訂工作,將耕地保護相關要求納入村干部考核,考核成績與村干部績效工資掛鉤,2024年將全面落地實施。
二是實行“凡動土必報備”用地制度。2023年11月,乳山市徐家鎮、南黃鎮等緊緊圍繞遏制新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先后出臺《徐家鎮土地施工作業報備制度》《南黃鎮關于耕地保護管理實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乳山市各鎮街在此基礎上全面推行“備案制”,即各鎮域內進行果木林木中草藥種植、土方挖取、農業設施建設、物資堆放等一切需要動土的施工作業均需報備。由村級主體向鎮街報備登記,鎮街征求自然資源部門同意后,反饋至村,決不允許擅自建設、采挖等。
三是進一步完善巡查監管模式。以衛片執法工作為抓手,充分利用季度衛星遙感圖片、月度全覆蓋巡查、每日鐵塔高點視頻監控“三位一體”協同監管等手段,織密全天候自然資源巡查監管網絡。在前期市、鎮、村三級田長工作基礎上,充分發揮包片鎮長和村級網格員作用,實行五級田長責任機制,嚴格落實定期巡田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