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環境災害、高級工程師陳愛華對《乳山市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詳細的政策解讀。
《乳山市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乳山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進行修訂。
一、《預案》的修訂建立健全了海上突發事件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了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行為,切實提升了政府及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確??焖儆行в行驊獙Ω黝愅话l事件,對海上漁業突發事件的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資源保障以及恢復重建等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維護我市海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二、《預案》按照“既要重視應急處置、又要重視防控預警、還要重視報告發布”的工作目標,完善了各項應對措施。一是設立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明確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進一步細化了各級各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的具體運行機制,同時完善了信息報告機制和信息發布機制,對推進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等方面提出要求,細化了信息發布時限、發布流程、主要內容等內容,新增了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上報流程和報告內容;三是在應急處突工作結束后要積極組織善后與恢復重建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參與應急處置人員,要按照規定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安撫工作;對死亡人員的家屬進行人道主義的撫恤;對受傷和患病人員繼續進行治療和救助;摸清參加保險的人數和種類,并幫助聯系理賠;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等,盡快消除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的影響,恢復生產秩序。
三、《預案》詳細闡明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各個環節全套閉環運行機制并切實將各部門職責壓實壓細,確保了有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能夠“拿得出、用得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