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根據《威海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若干措施》要求,市司法局結合上級部署和我市實際,征求相關部門、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工作細則的可操作性。經過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出臺《乳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細則>的通知》(乳政辦發〔2025〕3號)。
二、決策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威海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乳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工作細則》)。
三、出臺目的
為全方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持續優化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重要舉措
《工作細則》共分8個部分、31項任務,并分別明確了責任單位。
第一部分為確定涉企行政檢查主體和內容。提出要依法審核確認公布涉企行政檢查主體,并梳理公布本部門、本領域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落實“三通達”“兩評議”制度。
第二部分為落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制度。要科學制定檢查計劃,依托“魯執法”平臺開展聯合檢查的統籌。
第三部分為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程序。要對涉企檢查的程序進行規范,開展檢查要經過審批。執法人員要規范記錄涉企檢查行為,落實“首違不罰”“輕微不罰”“無主觀過錯不罰”等法定要求。
第四部分為優化涉企行政檢查方式。在檢查方式上,要增加聯合執法比例,不斷壓減對企業的檢查頻次,對能通過非現場檢查方式達到檢查目的的,不再開展現場檢查,不能沒有依據隨意委托“第三方”變相對企業開展檢查,不增加企業負擔。
第五部分為提升涉企行政檢查水平。依托““魯執法”平臺,充分利用平臺“云匹配”功能,盡可能合并對同一企業的檢查計劃,變分頭檢查為聯合檢查,壓減入企檢查頻次。
第六部分為加強涉企行政執法指導。加強對企業的行政指導,探索推行“一行業、一清單”制度,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第七部分為強化涉企行政執法監督。暢通企業問題反饋渠道,及時發現和解決企業的法治難題。多舉措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第八部分為加強涉企行政執法保障。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加強宣傳引導和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政策的宣傳解讀,引導企業配合政策落地,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五、與上級政策異同點
《工作細則》在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若干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增加了推行“三同達”“兩評議”制度,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復議、法治督察協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開展“律企同行”服務活動等內容。
六、關鍵詞解釋
“三同達”是指行政執法機關在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送達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告知書和企業合規經營政策指導建議書。
“兩評議”是指行政執法機關在開展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工作時,要邀請行政管理相對人就本機關廉潔執法和規范執法情況進行評議。
七、政策解讀人
乳山市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科:叢程 ;聯系電話:0631-66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