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
乳政發〔2022〕12號
為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規定》《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對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后的禁用區范圍
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長慶路、勝利東街—威青高速交接處以西,威青高速以北區域以及各鎮鎮駐地、濱海新區(銀灘旅游度假區)區域,不包括農田、村莊。其中,濱海新區(銀灘旅游度假區)區域是指太湖路以東、淮河路以南、鏡泊湖路以西、長江路以北的區域;乳山口鎮鎮駐地區域是指鎮政府以東、威青高速以南、山海大道以西、政通路以北的區域;海陽所鎮鎮駐地區域是指金銀大道以東、北威一路以南、環湖西路以西、長江路以北的區域;大孤山鎮鎮駐地區域是指841路以東、金海礦業大門前主路以南、大孤山鎮紅艷超市西側路—金海礦業大門前主路以西、省道202以北的區域;徐家鎮鎮駐地區域是指東王家莊村以東、東王家莊村北—派出所東面道路以南、派出所東道路以西、西峒線以北的區域;南黃鎮鎮駐地區域是指朝陽路以東、順河街以南、車站路以西、騰飛路以北的區域;馮家鎮鎮駐地區域是指老清河以東、老清河—駐軍部隊北墻—乳山市順泰漁具有限公司以南、乳山市順泰漁具有限公司東側村路以西、桃威鐵路以北的區域;下初鎮鎮駐地區域是指敬老院—中心幼兒園—初級中學(老校區)西側道路以東、下初鎮農商銀行門前道村路—敬老院北面道路以南、金福路以西、初級中學(老校區)前道路以北的區域;午極鎮鎮駐地區域是指規劃縱一路—規劃橫四路以東、規劃橫一路—省道207—規劃縱五路—金山東街以南、規劃縱七路以西、午極河以北的區域,以及午極河以東、午極河以南、規劃縱九路以西、規劃橫五路以北的區域;崖子鎮鎮駐地區域是指河東路—河濱路以東、鎮政府北側道路以南、狀元路以西、經緯街以北的區域;諸往鎮鎮駐地區域是指府西路以東、九中大院東南角—府東路交叉處以南、府東路以西、豐川街以北的區域;育黎鎮鎮駐地區域是指順通路—長安路—光明街—育黎路以東、北院路以南、祥和街—世紀路—富興路以西、育行線以北的區域;乳山寨鎮鎮駐地區域是指幼兒園—寨東村委以東、鎮政府—鎮衛生院以南、乳山河西岸以西、省道208—省道202以北的區域。
二、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
本通告所稱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工程機械(含裝載機、打樁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等)、材料裝卸機械、工業鉆探設備、機場地勤設備、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漁業機械、港口碼頭地勤設備等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農業機械、林業機械除外)。
三、有關要求
(一)建成區內禁止使用未達到國三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濱海新區(銀灘旅游度假區)、鄉鎮政府駐地區域內禁止使用未達到國二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乳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的通告》(乳政發〔2020〕6號)同時廢止。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